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洛浦县位于昆仑山北麓,塔里木盆地边缘,地处东经79°59′-81°83′,北纬36°30′-39°29′东邻策勒县,南靠昆仑山,西以玉龙喀什河为界与和田县、市隔河相望,北伸延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与阿克苏市、阿瓦提县为邻,南北长约337.5公里,东西宽约24.9公里至67.5公里,总面积14287平方公里。洛浦县地形南高北低,整体成条形,分四个地貌单元:一是南部中山带,海拔3300米以上;二是山腰起伏带,海拔约1500-3300米;三是山前冲积扇和冲积洪积平原,海拔约1200-1500米;四是北部沙漠区,海拔约1300米以下。境内山丘属昆仑支脉,南部最高山为铁克勒克山,海拔5466米。